一、在处长领导下,拟订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修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。
二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、入库入账审核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物相符。
三、组织学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,组织学校待报废资产的审核、上报和处置工作。
四、负责组织培训、考核校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;负责对学校各单位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、评价与绩效考核工作。
五、负责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及其账目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工程合同款拨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工作。
七、负责做好全处综合性事务,组织落实日常党务、政务工作,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,做好会议记录。
八、负责国资处网站平台、电子政务、法规性建设与完善,并做好宣传、报道工作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